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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6年度我县共有1人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6〕28号)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6日至10月9日,共七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10月9日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新昌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通讯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8号财政大楼502室(新昌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邮编:312500),联系电话0575-86041200
新昌县财政局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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