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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答辩注意事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12/01 11:06:59 字体:

  在答辩时一定要注意三个环节:

  一是,要认真记录答辩教师所提出的问题,鉴于时间限制,可以采用概要记录法,避免第一个问题还没记完,答辩教师第二个问题已经讲完;

  二是,听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礼貌地要求老师重述,可以说“老师,我刚才没听清您的问题,你能再说一遍吗?”千万不能说“老师,你的问题没说清楚,希望你再说一遍”,因为这没礼貌,而且带有命令的口气,会令答辩教师生气,从而影响答辩成绩。一般情况下,听不清楚有两种情况,一是听不清声音,二是听不懂内容。但是只有你要求再讲一遍,答辩老师都会以你听不懂内容来对待,所以会附加地解释问题,这对你的答辩是有好处的。所以,听不懂、听不清问题一定要请求老师重述,否则答非所问,影响答辩成绩。

  三是,问题记完以后不要急于回答问题,要在征得老师同意的情况下先进行思考再作回答。思考时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回答的思想内容,二是表述的结构与用词。现在学生只重视内容,而忽视用词与结构,这是得不偿失的。因为再好的内容,如果答辩教师没听清、听懂,结果只能是以内容不好来论处。四是回答问题的时候,每个问题的回答都要采取头、身、尾三个层次来作答,头就是简短引言,身就是正文,尾就是总结。另外,问题与问题之间要明确的间隔区分,例如“现在回答第一题,(头、身、尾),第一题回答完毕;下面回答第二题,(头、身、尾),第二题回答完毕”,这样答辩教师就能知道你在回答第几题。这里最容易出问题,学生回答问题没有间隔,而且一口气全部答完,结果答辩教师以为你在回答第一题,实际上你已经全部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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