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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会计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答辩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21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49号),为构建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选拔优秀会计人才,现对我市201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日期:2013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二、答辩地点:重庆市财政局一楼第八会议室
三、答辩时间、内容:每人答辩20分钟,其中:自述7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论文简况;回答评委提问13分钟,提问内容由评委会即时拟定。
四、有关要求
1、请注意着装,持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重庆市财政局一楼第七会议室,抽取答辩顺序号后就地等候,并将手机置于静音或关机状态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答辩结束后发还本人。
2、答辩时请讲普通话,并不得携带任何纸质、电子资料。
3、答辩结束后请迅速离开现场,不得与等候答辩的其他人交流。
重庆市会计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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