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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函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根据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省高评会评审时间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职改办函[2014]8 号)文件要求,2014年度全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将于12月进行。现对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 、推荐要求
(一)推荐对象
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从事会计、审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五年以上,并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推荐申报对象必须符合的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56号);
2.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甘人职[2014]54号);
3.《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程》(甘职改办[1998]11号);
4.《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
5.《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
6.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
7.《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2]20号)。
(三)公示要求。为了坚持标准,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工作规程,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现象,严肃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按照省职改办要求,凡推荐晋升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其相关条件均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方式及对群众意见的调查处理等按甘职改办[2001]13号文件执行,公示结果由单位写出书面报告,随同个人评审材料一并报送。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学历证书(提供历次学历证书);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4.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
5.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8.公示公告和公示结果;
9.按规定提交的专业论文、著作;
10.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原件核对退回);
11. 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12.业绩成果材料:提供本人任现职后所达到评审条件具体条款的相应证明文件或材料。
三、有关表格的填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碳素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在省职改办领购;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30份,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页中的“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表格下载 ”下载,A3纸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格式如下:(年度)+单位名称+(姓名)+高级会计师,如:(2014)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张三)高级会计师);
3.破格晋升人员除填写上述表格外,还应分别由单位和市(州)、厅(局)职改办报送专题报告。
四、推荐程序和办法
(一)推荐程序和办法按照省人社厅职改办《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程》(甘职改办〔1998〕11号)文件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全省评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经市(州)、省级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财政厅评审。
(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5日,过期一律不予受理。请各有关部门抓紧时间做好推荐工作,按期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省财政厅会计处1032、1031房间。
联系电话:0931-8891032、8891031
联 系 人:樊汝春 王 岚
甘肃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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