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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
申报材料的通知
湖财会函〔2014〕11号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4〕43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15号)文件精神,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工作已开始,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人员请抓紧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一、上报时间:
1、湖州市级的申报人员请于2015年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湖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市财政局及市人社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省高评委进行评审;
2、三县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县财政局审核后于2015年3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湖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3、申报人员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须在本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议异后在综合表上要明确“已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并按规定程序向市、县财政局报送相关材料,市、县财政局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进行7天公示,审核符合申报条件且公示无异议后报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4〕43号)的要求进行申报。
三、相关表格下载网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从浙江人事编制网(www.zjrs.gov.cn) 下载,其他表格从浙江省财政厅网站(www.zjczt.gov.cn)下载。
上报材料联系人:刘虹联系电话:2150070
湖州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2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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