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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8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对象:已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参加2017年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取得省级合格证的人员。申报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安排,现将我省报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条件和程序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会〔2017〕33号)的要求执行。查询网址:www.ynf.gov.cn(资讯中心ㆍ通知公告栏)。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和电子版《申报高级会计师花名册》。
(一)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
1.《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目录》1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份(纸型A4 ,双面,手写、打印均可);
(二) 需要查验原件的材料先由单位审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再提交相关原件审验。
1.学历证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会计师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
2.业绩成果资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反应个人业绩及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论文(2篇及以上,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时间
2018年3月15日至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对象
(一)已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参加2017年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取得省级合格证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申报的人员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请申报人在截止时间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表格均可在网站www.ynf.gov.cn(在线服务ㆍ下载中心)下载。
(四)申报材料将于评审相关工作结束后退回本人,请各申报人员及时领回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 龙 王哲宇
联系电话:0871-63956058,63956077(传真)
地 址: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
云南省财政厅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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