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利比里亚籍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9号

颁布时间:2016-02-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2月14日起,对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实施期限为3年。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2月6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