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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20〕33号

颁布时间:2020-12-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海关总署:

  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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