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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基金从业报名7月22日起,本次为全国统一考试。这次考试启用基金从业考试新大纲——崭新崭新的2019年度修订版,考生在备考之前,要了解新大纲的变化在哪里,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考试大纲第十六章没变化:
2019年修订版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考试大纲·第十六章
16.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 1.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 16.1.a | 掌握基金募集的概念、基金募集申请及注册、基金份额的发售 |
16.1.b | 掌握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 ||
16.1.c | 了解基金产品注册制度改革 | ||
16.1.d | 掌握基金认购的概念、各类基金(开放式、封闭式、ETF、LOF、QDII)的认购方式和程序 | ||
2.基金的交易、申购和赎回 | 16.2.a | 理解封闭式基金的上市与交易 | |
16.2.b | 掌握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的概念 | ||
16.2.c | 掌握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的费用结构 | ||
16.2.d | 理解开放式基金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 | ||
16.2.e | 理解开放式基金转换和非交易过户、份额和金额计算等 | ||
16.2.f | 理解 ETF 的上市交易与申购赎回 | ||
16.2.g | 理解 LOF、QDII 的交易方式与流程 | ||
16.2.h | 了解基金市场创新产品的上市交易及申购、赎回 | ||
3.基金的登记 | 16.3.a | 理解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 | |
16.3.b | 了解我国开放式基金现行登记模式 | ||
16.3.c | 掌握登记机构职责和基金份额登记流程 |
如果在新大纲发布之前就开始备考了,那么同学,现在你可以暂时略过这一章了。基础较薄弱和学习时间较少的考生,建议报网校的辅导课学习,这样能更好地抓住考试重点,避免走一些弯路。正保会计网校基金从业辅导课程的学习期为6个月,点击查看方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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