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知识点:基金产品风险评价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5/27 16:01:37 字体:

2016年6月18日基金从业将迎来今年的第三次预约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基金从业。祝您梦想成真!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

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可以由基金销售机构的特定部门完成,也可以由第三方的基金评级与评价机构提供。由基金评级与评价机构提供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要求服务方提供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及其说明。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基金销售机构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以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产品风险应当至少包括以下三个等级:低风险等级,中风险等级,高风险等级。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这三个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风险细分。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应当至少依据以下四个因素:

一是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明示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二是基金的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

三是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基金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

四是基金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

基金销售机构所使用的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及其说明,应当通过适当途径向基金投资人公开。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当定期更新,过往的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历史记录保存。

点击进入论坛查看>>

机考模拟系统

24小时内答疑

疑问及时解决

全真模拟 应对机考

模拟考场环境,提前熟悉流程

自动判分

系统自动批阅显示得分

点击购课

限时免费资料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 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

  •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 习题精选

    习题精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报考小助理

备考问题
扫码问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