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基金销售机构应该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考评、晋升、淘汰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基金销售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一,基金销售机构应完善销售人员招聘程序,明确资格条件,审慎考察应聘人员。
第二,基金销售机构应建立员工培训制度,通过培训、考试等方式,确保员工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员工培训应符合基金行业自律机构的相关要求,培训情况应记录并存档。
第三,基金销售机构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对销售人员行为、诚信、奖惩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基金销售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销售绩效评价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第五,基金销售机构对于通过基金业协会资质考核并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基金销售人员,统一办理执业注册、后续培训和执业年检。
第六,基金销售机构对于所属已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从业人员,应参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职业培训。
第七,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流动情况、获取从业资质和业务培训等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基金销售人员管理档案,登记基金销售人员的基本资料和培训情况等。
第八,基金销售机构应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示本机构所属的取得基金销售从业资质的人员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从业资质证明及编号、所在营业网点等信息。
基金从业2016年第三次预约考试时间为6月18日,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基金从业!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