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QDII基金投资对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6/12 16:13:45 字体:

QDII基金可投资的金融产品或工具

根据有关规定,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QDII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

(1)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

(2)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

(3)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

(4)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

(5)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6)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基金从业2016年第三次预约考试时间为6月18日,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基金从业!

点击进入论坛查看>>

基金从业直达秘籍>>

机考模拟系统

24小时内答疑

疑问及时解决

全真模拟 应对机考

模拟考场环境,提前熟悉流程

自动判分

系统自动批阅显示得分

点击购课

限时免费资料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 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

  •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 习题精选

    习题精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报考小助理

备考问题
扫码问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