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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基金从业考试备考已经拉开帷幕,基础备考阶段是整个学习过程中对知识点掌握的重要阶段,跟小编一起来学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第十六章知识点:封闭式基金的上市与交易吧!
知识点:ETF的上市交易与申购、赎回
(一)ETF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1.ETF份额折算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逐步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此过程为ETF建仓阶段。ETF建仓期不超过3个月。
基金建仓期结束后,为方便投资者跟踪基金份额净值变化,基金管理人通常会以某一选定日期作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以标的指数的1‰(或1%)作为份额净值,对原来的基金份额及其净值进行折算。
2.ETF份额折算的变更登记及原则
ETF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无实质性影响。
3.ETF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假设某ETF基金管理人确定了基金份额折算日(T日)。T日收市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X和基金份额总额Y.
T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为I,若以标的指数的I‰作为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则T日的目标基金份额净值为I /1000,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折算比例=(X/Y)/( I /1000)
折算后的份额=原持有份额×折算比例
(二)ETF份额的上市交易
ETF上市后二级市场的交易与封闭式基金类似,要遵循下列交易规则:
(1)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4)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三)ETF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称为“代理证券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称为“代办证券公司”,可以统一称为“参与券商”)的名单。
2.申购和赎回的时间
(1)申购和赎回的开始时间。在基金份额折算日之后可开始办理申购ETF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除此时间之外不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
3.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和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和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我国ETF的最小申购和赎回单位一般为50万份或100万份。
4.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场内申购和赎回ETF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场外申购赎回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2)场外申购赎回ETF的申购对价和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场外申购赎回ETF时,申购对价和赎回对价均为现金。
(3)申购和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5.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与通知。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目前,单市场ETF基金的清算交收是按照投资者T日申购和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和赎回参与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及价格
场内申购和赎回时,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确定。
场外申购和赎回时,申购对价和赎回对价均为现金。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参与券商可按照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7.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
(1)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的内容。T日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组合证券内各成分证券数据、现金替代、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现金差额、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相关内容。
(2)组合证券相关内容。组合证券是指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各成分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及数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现金替代是指申购和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现金替代分为三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可以现金替代和必须现金替代。
①禁止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分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②可以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允许使用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该成分证券的替代,但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分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最新价格×(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最新价格的确定原则为:a.该证券正常交易时,采用最新成交价;b.该证券正常交易中出现涨停时,采用涨停价格;c.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有成交时,采用最新成交价;d.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无成交时,采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
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③必须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分证券必须用现金作为替代
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即将被剔除的成分证券。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一定数量的现金,即“固定替代金额”。
固定替代金额=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量×该证券经除权调整的T-1日收盘价
④预估现金部分相关内容。
预估现金部分是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和赎回,参与券商预先冻结申请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的现金数额。
⑤现金差额相关内容。T日现金差额在T+1日的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中公告。
T日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T+1日公告的T日现金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交收。
现金差额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在投资者申购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者应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者将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
在投资者赎回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者将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者应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
8.申购和赎回的暂停
出现如下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接受申购和赎回;
(2)证券交易所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证券交易所、申购和赎回参与券商、登记结算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和赎回;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在发生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之一时,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可能同时暂停。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在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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