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如何复评?申请复评有没有时间限制
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关心纳税信用评价级别,对此也有很多的疑问,比如: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公布了,可是纳税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纳税人申请纳税信用复评有没有时间限制等等,一起来看看吧。
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公布了,可是纳税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二、纳税人申请纳税信用复评有没有时间限制?
纳税人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的当年内任意时间申请复评。
三、纳税人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税务机关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
四、纳税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渠道1: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申请。
渠道2: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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