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河北三地相继发布延长1月份征期的通告!
河北地区受疫情影响,多地已开始居家办公模式。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邢台市税务局、廊坊市税务局分别发布了《关于延长1月份征期的通告》。
石家庄、邢台、廊坊将1月征期统一延长至1月31日。河北省其他地市,因元旦假期将1月征期顺延至1月20日,目前暂未接到征期再延长的通知。
温馨提醒:建议大家尽量早申报,不要赶到临近截止再去报税哦~
关于延长1月份征期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经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批准,现将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
将石家庄市2021年1月份征期由1月20日延长至1月31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
关于延长2021年1月份征期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经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同意,现将2021年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
将邢台市2021年1月份征期由1月20日延长至1月31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
关于延长2021年1月份征期的通告
2021年第 1 号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经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同意,现将2021年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 将廊坊市2021年1月份征期由1月20日延长至1月31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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