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加计抵减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样定义?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吱嗷 2023/02/22 09:15:35  字体:

【问题】

我是一家服务公司,请问最近出台的加计抵减政策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请问这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我应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

【回答】

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定义一致。《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如果你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已超过50%,则可以按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比例为10%的加计抵减政策;如果你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未超过50%,但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则可以按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比例为5%的加计抵减政策。 

更多推荐:

多个当事人共同签订应税合同的,如何计算征收印花税?

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想拿高薪offer?5000+合作企业供您选择

职业规划 简历精修 面试模拟 能力培训 名企直推

提交申请

10节职场小白进阶课
全套会计实操精选课
10节实操&管理精选课
7天审计精选课

马上免费领取>

免费试听

  • 徐新荣会计真账实训

    徐新荣主讲:会计真账实训免费听

  • 朱长胜财税差异解析

    朱长胜主讲:财税差异解析免费听

  • 罗杰夫财务报表分析

    罗杰夫主讲:财务报表分析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简历模板

    简历模板

  • 免费课程

    免费课程

  • 求职秘诀

    求职秘诀

  • 面试问题

    面试问题

  • 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

  • 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

加入就业小分队

就业老师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最多可得元优惠
试试手气
人已抽奖
关闭
去选课
去选课 关闭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

您有 1 次抽奖机会
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