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个税汇算“红线”千万别碰!
2023年个税汇缴已经开始!今天起,个税汇算这些“红线”千万别碰,个税汇算清缴就按这个来!
01突发!个税汇缴被查!
有不少税务局曝出许多个人因个税汇缴而被处罚的案例!
一、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少缴个税
违法事实:
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免税收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
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205.88元。
二、两处以上取得所得,未办理汇算
处罚书文号 常税稽罚[2022]24号
违法事实:
2019年—2021年,取得两处以上所得,合计收入505140元,合计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370.65元,经计算:2019年少缴个人所得税1981.9元;2020年少缴个人所得税4797.03元;2021年少缴个人所得税4229.24元,合计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11008.17元。
处罚:
对你处以少申报个人所得税税款60%的罚款,计罚款6604.9元。
三、未及时办理汇算清缴
处罚书文号:深税三稽税通[2022]15号
违法事实:
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2020年度少缴个人所得税33796.31元。
处罚:
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6898.16元。
02千万别碰!个税汇缴5条“红线”
一、通过报销发放工资
很多企业为了给员工 “谋福利”,通过报销形式变相发工资。殊不知,通过大数据对比,很容易检查到企业费用异常,从而带来税务风险。
二、分解工资
企业中高层为少缴个税,将奖金、工资等调整到工资较低的员工身上,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转回自己。这样做无疑会导致资金流异常。
2021年,苏州某税务局就侦破一起分解工资发放奖金的案件,补税+罚款将近35万元!(苏州税一稽罚[2021]116号 )
三、转换收入性质
前几年流行的“灵工平台”“税收洼地”等, 将工资薪金转换成经营所得、劳务报酬的“筹划”,在目前来说就是一种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真实业务支撑,虚开发票,不仅给个人带来风险,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
四、借款长期挂账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股东长期挂账的借款,年底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员工长期挂账的借款,年底需按照“工资薪金所得 ”缴纳个税。未及时进行申报的,一旦被检查,将要面对的就是“补缴税款 +罚款+滞纳金”!
五、“友情价”转让股权等
2017年8月,肖某等7人分别向吴某转让各自持有的“西安华东万和城项目”相关股权,为降低双方股权转让价款的税费负担,登记转让价款按照注册认缴资金等额转让,但双方实际转让价款按照实际转让协议约定的溢价款为准。
最终,吴某因未申报印花税及少缴个税,最终被处罚逾4600万元。(陕税稽罚告〔2020〕3号)且不说“假友情价”,就算是“真友情价”,也存在涉税问题!税务局会根据照独立第三方出具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来决定股权的价格,友情价转让税款一分也别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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