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个人股东分红5种情形不扣个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吱嗷 2023/05/24 11:48:52  字体: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公司对于个人股东分红,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有一些情形,却不需要扣缴个税,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持有符合免征条件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101号)规定: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持有符合免征条件的 挂牌公司股票分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78号)第一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注: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外籍股东分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分红

按照税法规定 ,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业主或者出资人、合伙人而言,一旦盈利,无论是否取走,即应全额依照 “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此,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业主或出资人、合伙人再取走上述税后利润时,自然不需要再重复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个人独资者和合伙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其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

五、基金分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2〕 128号)相关规定: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注:对证券投资基金从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更多推荐: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能否退印花税?

看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七个常见误区,别中招!

想拿高薪offer?5000+合作企业供您选择

职业规划 简历精修 面试模拟 能力培训 名企直推

提交申请

10节职场小白进阶课
全套会计实操精选课
10节实操&管理精选课
7天审计精选课

马上免费领取>

免费试听

  • 徐新荣会计真账实训

    徐新荣主讲:会计真账实训免费听

  • 朱长胜财税差异解析

    朱长胜主讲:财税差异解析免费听

  • 罗杰夫财务报表分析

    罗杰夫主讲:财务报表分析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简历模板

    简历模板

  • 免费课程

    免费课程

  • 求职秘诀

    求职秘诀

  • 面试问题

    面试问题

  • 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

  • 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

加入就业小分队

就业老师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最多可得元优惠
试试手气
人已抽奖
关闭
去选课
去选课 关闭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

您有 1 次抽奖机会
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