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挂靠代缴”涉嫌违法!举报奖励10万元!
一、人社部明确社保代缴违法,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
人社部发布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已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这个文件与1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一起,明确了举报奖励标准根据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这个文件与1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一起,明确了举报奖励标准根据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其中,社保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2. 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 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4. 个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者相关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5. 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这两条明确规定的社保违法违规行为。
换句话说就是,企业为员工在第三方机构缴纳社保、领取生育津贴等社保基金的方式行不通了。
二、挂靠”社保的风险
1、什么是“挂靠”?
所谓社保“挂靠”,就是买社保的人没上班,但是他找了一家公司,伪造成公司职工,自己全额出资,还交手续费,让这家公司帮他买社保,办退休。
也就是说,“挂靠”参保人员实际与参保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行为实质是骗取参保资格,属于违法行为!
2、“挂靠”社保个人将面临什么风险?
01 个人征信受影响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严重失信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02 参保缴费无保障
找公司“挂靠”,自己要多交一份“挂靠费”(美其名曰“服务费”)。由于和“挂靠”公司并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不仅享受不了工资、福利等待遇,如果真出事,劳动法也保护不了你。
03“挂靠公司”不靠谱
一些公司打着社保“挂靠”的幌子实施诈骗行为,收钱后出具假的社保缴费凭据,实际并没有办理社保。有的公司会先交几个月社保费获取信任,最后卷款跑路,盲目地信任这些公司给你画的“大饼”,小心人财两空!
3、 提供“挂靠服务”企业会承担怎样的后果?
01 法律风险
企业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虚构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将面临被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信用危机
企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有关部门可以将其行为记入社会信用信息专用系统,也就是说,企业会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03 经济损失
以为收了“服务费”就是稳赚不赔?用人单位以挂靠名义实施诈骗,存在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同时,员工因挂靠社保而无法享受的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保险待遇,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4、怎样正确缴纳社会保险?
无固定工作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不会收取任何“服务费”。
按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官方渠道都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根本无需挂靠、代办!
更多推荐:
下一篇:严查涉税中介!税务局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