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中常见发票问题及处理方式
发票的处理是会计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而且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些会计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些发票问题以及处理方式。
1、代开的发票怎样作废和冲红?
找代开税务机关作废或冲红
2、发票打印没对齐可以使用吗?
发票章模糊怎么办?
发票盖章不清楚或盖错的情形,
建议当即作废,并重新开具发票,
加盖清晰或者正确的印章。
3、房屋租赁未取得发票怎么办?
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税务局代为开具。
原则上和出租方协商,一般有出租方去税务代开,如果出租方不肯提供发票,只有承租方自己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了,需要拿上合同,出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税务局代开票,也是要交税。有如下税需要交: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4、视同销售商品是否需要开票?
从发票管理的立法目的来看,“视同销售”属于涉税业务,应将“视同销售”纳入发票管理范畴,有以下好处:
1)可以防止开票方隐瞒收入、受票方乱摊成本等行为的发生,符合“加强财务监督的需要”。
2)可以证明纳税义务的发生,同时发票记载征税对象的具体数量、金额等信息资料,可以作为税源控制和计税依据,符合“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需要”。
5、发票丢失怎么办?
(1)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①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盖财务专用章)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盖财务专用章)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盖财务专用章)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盖财务专用章)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③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④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企业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扣除凭证的,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举证提供销货方存根联复印件和销货方销售货物入账凭证复印件以及该企业购货清单、入库单、款项支付证明等,由税务人员进行判断所得税税前扣除与否,必要时可下户核查确认。具体以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为准。
以上就是会计在工作经常会遇到的发票问题及处理方式,你都学会了吗?参与新锐会计就业晋升计划,学习更多实操能力,岗位直推就业,为你的就业晋升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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