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交社保,该在哪里领养老金呢?
在我们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工作地点并非一成不变,很多情況下会辗转多地工作。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在多地工作过并缴纳社保,退休后要在哪里领取养老金呢?关于如何确定养老金领取地,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妨跟着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
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跨省养老保险关系是以满10年的地方作为退休待遇领取地;若都不满10年的,则以户籍地作为退休的待遇领取地。
1、一直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在多地缴纳社保,但是都不超过10年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在多地缴纳社保,其中有一个地方超过10年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某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在多地缴纳社保,其中有2个及以上地方超过10年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多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最后一个超过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举个例子,刘大爷户籍在山西,在山西参保缴费一年,就去河北、河南、湖南、湖北、江西、广东打工了,可是没有一个省参保缴费满10年,他就只能去户籍所在省山西退休领养老金。
一般来说,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把养老保险转入待遇领取地即可。社会保险参保记录是终生保留的,小编建议在待遇领取地确定后再办理,不需在每次变换工作时频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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