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具体规定
【问题】
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具体规定是什么?
【回答】
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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