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日起,公积金上涨,到手工资变了!
到了每年的6、7月,按照惯例,各地将执行新一轮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政策。近期,四川甘孜、四川乐山、重庆等地率先公布了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具体有什么变化呢?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四川甘孜:7月1日起,公积金缴费基数上涨
6月9日,甘孜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明确,2023年7月1日起,甘孜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啦。
1、缴费基数
根据甘孜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108.75元的依据,甘孜州2023年公积金缴费基数为:
上限:个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分别不得高于3629.12元;
下限:石渠、色达、理塘、稻城等四县城缴存基数下限为2100元/月,即个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分别不低于105元;其他各县(市)缴存基数下限1970元/月,即个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分别不得低于99元。
2、申报时间
各缴存单位请做好2023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二、四川乐山: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确定
6月2日,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缴存额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确了以下几点:
1、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额和上一年度乐山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2023年度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上限为23367元;
●下限为1970元;
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
●上限各为2804.04元;
●下限各为98.5元。
2、执行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重庆:2023年1月1日开始住房公积金缴费新基数
6月6日,重庆市住房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确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1、缴存基数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23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扔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2、基数上下限
●上限:27856元;
●下限: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执行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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