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休和补休有哪些区别?
调休是将某个特定的公休日调到其它时间(一般是往后调),这和“补休”性质不一样。“补休”是在工作日进行休息弥补之前的公休日的加班时间,公休日的日期并未发生变化。
加班时间,可以用“补休”弥补吗?
从劳动法的规定看,法律并未规定平时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可以“补休”,只规定公休日加班可以“补休”,请看劳动法完整条文: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平时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律直接规定了支付相应比例的工资,并未规定用“补休”方式来代替,因此,实务中的主流声音认为“补休”仅适用于公休日加班(有个别地区地方规定法定休假日可以补休)。
实际工作中,调休和补休怎么用?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企业可以采用调休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对于标准工时的企业,由于基本都已经实行了统计的工作时间,将星期六和星期日作为周休息日,所以调休已不多,如果星期六星期日安排了工作,一般采用“补休”的方式或者直接支付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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