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找工作、换工作,谨防七大社保“套路”

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编辑:吱嗷 2023/10/16 09:59:33  字体:

套路一: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松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但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所以即便在试用期员工也有依法参加社保的权利。

套路二: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所以劳动者出具的弃缴社保承诺书,无论是否自愿,都是在法律上无效的。

套路三:人事档案未转到单位不能缴纳社保费

新员工入职,因人事关系变动,之前的人事档案可能没有及时调来,这时有些单位会称因为没有档案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不合理的。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可见员工没转档案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理由。

套路四: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费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套路五: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纳社保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参保缴费此做法不可取。

套路六:社保是福利待遇优秀员工才能享有

社保并不属于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所有职工缴纳。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套路七: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的,职工的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但是缴费基数存在上下限。如果职工的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

所以,职工的工资不同,社保缴费基数也不同。用人单位不能直接按最低工资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保。

更多推荐:

同为会计,为什么别人薪资比你高?

陷入“内卷”的会计人怎样走出焦虑?

想拿高薪offer?5000+合作企业供您选择

职业规划 简历精修 面试模拟 能力培训 名企直推

提交申请

10节职场小白进阶课
全套会计实操精选课
10节实操&管理精选课
7天审计精选课

马上免费领取>

免费试听

  • 徐新荣会计真账实训

    徐新荣主讲:会计真账实训免费听

  • 朱长胜财税差异解析

    朱长胜主讲:财税差异解析免费听

  • 罗杰夫财务报表分析

    罗杰夫主讲:财务报表分析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简历模板

    简历模板

  • 免费课程

    免费课程

  • 求职秘诀

    求职秘诀

  • 面试问题

    面试问题

  • 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

  • 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

加入就业小分队

就业老师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最多可得元优惠
试试手气
人已抽奖
关闭
去选课
去选课 关闭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

您有 1 次抽奖机会
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