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进项发票抵扣后,如发生退货或者异常发票等情形,会涉及到进项税额转出。我们来看一下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视同购买当时取得的是普通发票,增加到当时的采购成本里。
某企业购入了原材料5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13%=650元,款项尚未支付,采购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5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
贷:应付账款 5650
1、接到税务局电话,这张发票是异常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借:原材料 6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50
2、发生退货1000元,对应税额130元,销售方开具了红字发票。
借:原材料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
贷:应付账款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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