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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1号

颁布时间:2014-12-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1号

《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已经2014年9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9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4年12月8日

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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