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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课程分类

2021/07/2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2021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入口已经开通,现在可以开始进行学习!

此外,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呼玛县等地会计继续教育入口均已开通,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继续教育截止时间都已公布,需要继续教育的学员可到相关的地区页面学习。

为方便学员的学习,正保会计网校的小编整理了2021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会计继续教育的课程要求,需要的学员快点收藏保存哦!

继续教育课程要求:

因国家继续教育指南暂未出台,各级财政部门可围绕会计改革重点,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情况,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参照以下内容,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按需施教。

(一)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

企业类:会计准则、准则解释、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等相关制度规范,纳税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等。

行政事业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准则制度解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成本核算、会计基础工作等制度规范,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以及预算、国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

其他:会计、财税、金融法律法规;诚信建设;管理会计;初、中、高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及黑龙江省地方财政、金融、税收、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最近政策和前沿课程;疫情防控相关财税知识等。

2021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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