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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
课程安排
直播课程表 | 直播课程安排 |
3天学会基金财税处理-私募税务处理 | 2023-04-21 19:30:00.0 2023-04-21 19:30:00.0~2023-04-21 22:00:00.0 |
赠送资料:1、电子版课程讲义;2、直播回放视频(直播课结束后开通,学习期180天)。 |
录播课程表 | 视频开放时间说明 |
课前引导视频 | 第一部分为录播部分,报课后即可观看,请学员报课后及时学习录播视频;第二部分为直播回放,直播课结束后开通。(学习期180天) |
第一章 私募股权投资概述 | |
第二章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 |
第三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处理-1 | |
第三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处理-2 | |
第三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处理-3 | |
第三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处理-4 | |
第四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增值税处理-1 | |
第四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增值税处理-2 | |
第四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增值税处理-3 | |
第五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账务处理-1 | |
第五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账务处理-2 | |
第五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账务处理-3 | |
第六章 有限合伙基金中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 |
第七章 私募基金财务处理中需要掌握的重要事项 | |
第八章 私募基金账务处理疑难解析-1 | |
第八章 私募基金账务处理疑难解析-2 | |
第九章 私募股权基金避税策划-1 | |
第九章 私募股权基金避税策划-2 | |
第九章 私募股权基金避税策划-3 |
教学大纲
导师寄语
对从事基金行业的会计来说,在财务工作中,让财务人员非常困惑:
1.很多财税政策不明朗,实操中基金产品却种类繁多,基金业务经济实质较难判断,伴随多种多样的资管产品和不同基金模式,税务风险不易把控;
2.基金金融及衍产品财税理论晦涩难懂,政策又不断变化,由于财务应急性被动做账,导致账务处理不规范、税务处理纰漏不恰当所潜藏的财税风险极大;
3.如何进行合规财税处理,做好财税规划,对动态即时业务迅捷准确地进行财税处理实为重要,本课件正是切中实操痛点,配以良方,打通症结,为学员指点迷津,顺时而作。
推荐理由
理由一:通过老师多年的辅导和授课经验沉淀,在现有课件的基础上,整理了众多学员所关心的日常实操疑难解答和常见问题,报名课程的同时,老师将赠送学员不断更新的、与时俱进的、一定是物超所值的互联网方面的财务干货资料。请及时进入您的专属社群,老师会为您答疑解难,该课程带来的后期的终身价值(CLV)将远大于您开始的投入。
理由二:老师不是一堂课就一劳永逸,在于获得广大学员对老师的长久认可及支持,在于维护网校的永久声誉,在于承担指导学员进行实操工作的师责,因为大家在工作中的苦衷老师也感同身受。
理由三:老师一路上从基础会计工作,经历摸爬滚打到财务总监,积累了长达20多年财税从业经验,熟悉互联网电商、金融(供应链、p2p、资管)、工矿、物流、建安、软件等行业,实战型讲师,有互联网电商、互联网金融(供应链、p2p、资管)、物流、基金、所得税汇算、税务筹划等众多课程,能够提供相关领域财税整体解决方案。
适用人群
本课程按照基金财税处理的重要关键点,从组织构架、不同模式讲解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嵌套型等基金纳税主体判断,从基金层面、管理人层面、投资人层面在不同模式类型下所得税和增值税财税处理,并辅以翔实案例进行深度讲解,包括涉税风险处理,合理避税筹划,日常工作重难点问题都做了较详尽的讲解,对企业实操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本课程共11章节,老师通过化繁为简、层次分明、图文并茂、并结合实际案例对一些晦涩难懂的基金财税处理做了讲解,学后让您获益匪浅,感受物超所值。请进入专属社群与老师交流,老师会亲自为您把脉,更显课程价值。
本课程适合以下3类人群:
1.金融领域的财务人员;
2.有意从事金融领域工作的学生、转岗人员;
3.基金从业人员。
课程安排
课程形式为录播加直播,直播为发散型讲解,重点难疑点讲解,录播为全方位基础讲解。课后免费赠送打包的百份财税干货,是为了让大家更细致地了解本课程所涉内容,实在是物超所值!
课程大纲
第一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念
(一)私募基金存在形式
(二)私募基金相关主体
二、私募基金的业务机构
(一)公司型
(二)有限合伙型
(三)契约型
三、不同形式私募基金差异化特点
(一)以图表列示差异
(二)《合同指引》体现的差异化规范要求
第二章: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
二、登记和备案时重点事项
三、相关要求
第三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处理
一、公司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的所得税处理
(一)基金层面的所得税处理
(二)投资者层面的税收处理
(三)基金管理人的税务处理
(四)投资人取得股息红利所得涉税
(五)公司制私募基金所得税税负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
(一)基金层面的所得税处理
(二)管理人层面的所得税处理
(三)投资人层面涉税处理
(四)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所得税税负
三、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所得税处理战
(一)基金层面的所得税处理
(二)投资方层面的所得税处理
(三)标的公司方面的纳税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纳税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纳税义务
(六)契约制私募基金的所得税税负
四、嵌套型税务处理
五、所得税处理注意事项
(一)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所得税注意事项
(二)创业投资基金所得税处理
(三)创投企业个税扣缴义务
六、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
(二)有限合伙制的创投资企业优惠政策
(三)投资方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私募基金是否与公募基金享有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四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增值税处理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运营分类
二、增值税纳税主体
(一)相关政策
(二)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纳税主体
三、私募基金三类经营行为涉及的增值税及销售额确定
四、私募基金三类经营行为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相关政策
(二)三类经营行为计税方法
五、三类经营行为纳税时间的确定
(一)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纳税义务时间
(二)贷款服务纳税义务时间
(三)金融商品转让纳税义务时间
六、三类经营行为应纳税额的核算注意事项
七、基金管理人运用资管产品资产进行投资如何区分持有收益和转让收益
八、政策理解要点
九、基金增值税涉税实例
(一)契约型基金人增值税涉税实例1
(二)契约型基金人增值税涉税实例2
(三)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增值税涉税实例
(四)不属于金融商品买卖的处理实例
第五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账务处理
一、账务处理中的几个认知要点
(一)判定权益投资还是金融资产一般原则
(二)长期股权投资与金融资产的区别
(三)长期股权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转换情形
(四)判定收到募集份额是确认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的原则
二、基金收益分配核算
(一)基金收益分配流程
(二)基金收益分配核算实例
三、综合账务处理实例
(一)GP管理人账务处理
(二)合伙制基金账务处理
四、私募基金日常常见账务处理实例
第六章:有限合伙基金中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二、判断合并范围实例
第七章:私募基金财务处理中需要掌握的重要事项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估值常见方法
(一)市场法
(二)收益法
(三)成本法
二、明基实贷的账务处理
(一)相关法规
(二)案例分析
(三)明基实贷的税务处理
第八章:私募基金账务处理常见疑难解析
一、赎回开放式基金涉税处理
二、私募基金是否适用金融同业利息收入的免征规定
三、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的规定,是否适用于私募基金
四、不是纯股权转让,退出时通过otc场外市场进行股权转让是否交增值税
五、超额收益Carry财税处理
六、私募对赌协议账务处理
第九章:私募股权基金避税策划
一、权衡不同基金类型对企业税负影响
二、选择恰当的方式降低账面利润
三、选择合适的投资人主体形式
四、合理利用税前可抵扣费用
五、利用注册地域优惠政策
六、利用财税优惠政策
第十章:公募基金财税实操(新增)
一、公募基金概述
二、证券投资基金重难点实操
(一)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财税处理
(二)金融商品估值增值的计算
(三)预估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财税处理
(四)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和赎回财税处理
(五)买入返售财税处理
(六)证券投资基金税务筹划及案例
(七)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收入企业所得税如何填报
第十一章:基金项目投资财税处理(新增)
一、基金投资不同项目收益财税处理及案例
二、基金退出的方式
三、基金退出涉税处理案例
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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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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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条款
本协议适用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 开放课堂会计实务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 服务。 本协议下“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服务是指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向特定注册学员推出的,在该等注册学员选报课程并交费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向该等注册学员提供的课程学习服务。
2 辅导课程、费用及费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辅导课程、讲义及价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平台选报并成功支付的信息为准。
2.2乙方按照甲方最终选报的课程、班次、服务及实际交纳的学习费用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
2.3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讲义、配套资料、答疑服务等以当年对应课程辅导的招生方案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老师、课程、大纲、答疑服务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变更具体服务内容和细节。
2.4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课程、分期贴息优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如若原包装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应费用)。
2.5 购课规则
2.5.1直播课程开课前,甲方如不满意课程内容且未超过课程总时长的10%,可免费申请更换一次;
2.5.2甲方如当期无法上直播课,可在报名交费1年内免费申请一次补学机会;
2.5.3课程有效期内申请退费,若已听课,则需根据具体听课时长扣费【费用计算规则为:(甲方实际交费金额-甲方实际交费金额×20%)÷课程总时长×甲方已听课时长】,若未听课只下载了资料讲义,则需在实际交费金额中扣除20%的费用,剩余的金额退还甲方;
2.5.4直播课因其教学特点,若因故未达到开课标准,可能会延期或调整,遇此特殊情况时网校将及时通知,并可为学员办理更换同类型的相应课程;
2.5.5体验课程(或免费课程)购买后请按时进入直播教室听课,体验(或免费)内容不提供以上购买正式课程的学员所享有的更换、补学及延期等服务;
2.5.6购课后须在页面提示的关闭时间前观看课程,课程关闭后可按2.5.2约定申请补学,逾期视为放弃补学,乙方不再提供退费或补学服务;
2.5.7课程退换政策:网校课程为服务类商品,购买后无任何下载记录(包含讲义、配套资料等),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款/换课”;
2.5.8如需发票,请在报名交费后1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权利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30天/90天/180天”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网站公示的招生方案为准。
3.2 义务
3.2.1 甲方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3.2.2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传播下载的课程及讲义、资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4.1.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4.1.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4.2 义务
4.2.1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
4.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5.3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6 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6.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7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8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本协议中甲方所报课程听课权限之日起至所报课程规定学习期限到期为止。
10 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本协议课程之后即生效。
10.2如甲方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到开放课堂其他会计实务课程,类别价格高于本课程以外的辅导课程,则本协议自甲方课程升级至辅导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甲方课程升级后的新班次协议书为准。
10.3本协议生效后,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以下无正文】———————————————————
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