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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阶段涉及的税金及计算(第 1 期)

价      格: ¥ 99.0

报名人数:16/50人 报名截止:Sun Feb 04 14:00:00 CST 2018

课程形式: 直播课 课时数:3.0课时 所属类别: 房地产

课程收益:本课程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各个阶段可能涉及到的税金及其计算,通过实例来讲解每种税金,在每个阶段我们又会遇到哪些特殊问题,这些问题是如何纳税的?课程清晰明了,让我们初学者能对房地产企业整个开发过程涉及的税金有个清晰的认识,并能尽早的考虑纳税筹划的问题,同时规避纳税风险。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我们尽快成为一名熟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全面掌握税务知识。为从事这个行业的在职会计做好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实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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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

孙桂凤

孙桂凤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先后从事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财务工作,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多年,熟悉房地产开发企业各个阶段的财税核算、财务制度、税务制度。擅长成本控制,税务筹划,将自己的实际经验操作融入教学之中。喜欢与他人分享探讨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发表过《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费用分摊和扣除问题分析》、《司库体系建设及在企业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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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

直播课程表 直播课程安排
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阶段涉及的税金及计算 2018-02-04 14:00:00.0  2018-02-04 14:00:00.0~2018-02-04 17:00:00.0
      赠送资料:电子版课程讲义

教学大纲

一、房地产企业涉及的各类税种介绍
二、房地产企业的设立阶段的税金及计算
 1.营业账簿
 2.公司取得的各种权利许可证照
 3.以房产、土地等不动产的投资,如何纳税
  企业设立阶段一般涉及的税金较单一。
  问题一:企业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是否征收印花税
三、获取土地阶段的税金及计算
 1.耕地占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二:房地产公司取得土地后,一直未使用或被农民等占用,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3.契税
  问题三: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是否缴纳契税?
  问题四:企业合并或分立、重组,缴纳契税情况。
  问题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对外投资成立相关企业,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四、开发阶段的税金及计算
 1.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2.印花税,哪些合同需要纳税,如何纳税?
  问题六:建筑企业给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装饰及设计业务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何纳税?
  问题七: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计算?
五、销售阶段的税金及计算
 1.增值税。销售阶段增值税是一个大税种,营改增之后,房地产企业是如何缴纳增值税,进项税合同如何抵扣?
  问题八:房企售房时代收的契税、印花税、电话初装费、专项维修基金等是否缴纳增值税?
  问题九:销售合同取消收取的违约金是否纳税
  问题十:销售商品房时使用的抵用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3.印花税
  问题十一:房屋买卖合同未最终成交,是否缴纳印花税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计算复杂,涉及时间较长。
  问题十二:计算分摊的总面积,是否包括公共配套设施的占地面积
  问题十三:房地产公司将开发的商品房,车位等无偿对外赠送,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问题十四:清算时,不同项目(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之间能否盈亏相抵?
  问题十五: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配套设施发生的成本如何扣除?
  问题十六: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加计扣除20%
  问题十七:将开发的产品转为自用之后再对外销售时,是否加计扣除?
 5.土地使用税,销售阶段,随着房产的销售,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是不断的变动的。
 6.房产税,房产税主要针对产权所有人缴纳的。
  问题十八:小区内有业主共有的产权,有谁缴纳房产税?
  问题十九:地下人防设施是否缴纳房产税?
 7.企业所得税
  问题二十: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能否作为三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税基数
  问题二十一:汇算清缴时能否扣除未完工预收款所缴纳的税金(比如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六、房产持有,清算后销售
 1.转投资性房地产
  问题二十二:跨期收取的房租如何纳税?
  问题二十三:出租合同中,免租期如何纳税?
 2.清算后销售
  企业清算后销售,特别的地方就是,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缴纳。

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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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购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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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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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5.3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6 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6.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7 完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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