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课堂 教师中心

APP下载
APP下载扫一扫
立即下载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客服电话:010-82318888
学员利益至上,一切为学员服务
正保会计网校 > 开放课堂 > 税务/汇缴 > 金税三期严控下增值税进项税风险应对
提示
×

预约成功

距直播还有:0101小时0101
直播间暂未开放,请于直播开始前1小时进入

您也可以扫码预约微信提醒,于直播前1小时通知

操作步骤:扫码关注“正保会计网校公众号”->进入我的个人中心->绑定学员代码

金税三期严控下增值税进项税风险应对(第 2 期)

价      格: ¥ 199.0

报名人数:6/50人 报名截止:Fri Mar 16 19:00:00 CST 2018

课程形式: 直播课 课时数:3.0课时 所属类别: 税务稽查

课程收益:本次课程将全方位对增值税进项税金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学员在新征管模式下知己知彼、从容面对,从而降低涉税风险和税收成本。
立即报名

      

微信开课提醒 立即报名

报名即同意相关课程购买协议

此课程您已报名并交费成功 去学习 微信开课提醒

授课老师

刘海湘

刘海湘

高级经济师(财税经济),会计师。《中国税务报》特约撰稿人、《每日税讯》特约专家、特约栏目撰稿人、《点点问税》特约专家,某省税务干部学校兼职教师。从事税收管理工作多年,担任过稽查局审理科科长、检查科科长,纳税评估分局分局长;为省级稽查人才库、纳税评估人才库、反避税专家小组成员;曾获得“全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能手”、“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标兵”和“全省国税系统征管领军人才”等称号,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操作经验。

进入个人主页

课程安排

直播课程表 直播课程安排
金税三期严控下增值税进项税风险应对 2018-03-16 19:00:00.0  2018-03-16 19:00:00.0~2018-03-16 22:00:00.0
      赠送资料:电子版课程讲义

教学大纲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概念
  问题一: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购进的货物、服务、劳务等,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一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问题二:企业经营业务适用低税率,购进高税率的货物或者服务是否可以全额抵扣?是否属于低开高低的现象?是否有税务风险?
  问题三:取得对方提供的纳税人(含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其他个人)适用且按简易计税方法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规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四:简易计税不能开专票的情形都有哪些?
二、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当期进项税额”概念
  问题五:企业已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业务还未实际发生,是否可以全额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问题六:“当期进项税额”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是否必须与销项税额一一对应。
三、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
 (一)一般情形下——凭票抵扣
 (二)特殊情形之一——计算抵扣
  问题七:是不是所有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
  问题八:ETC充值卡充值发票,可以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吗?
  问题九:取得通行费发票还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问题十: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抵扣期限吗?
  问题十一:企业发生通行费支出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十二: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金?
  问题十三: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如何抵扣进项税金?
  案例:A公司是棉布生产企业,2017年9月自农民手中购进价值100万的棉花,其中价值80万的棉花用于生产棉布,棉布销售价格于当月销售,不含税售价为120万,税率是17%。价值20万的棉花,以30万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则A公司2017年9月应纳税额是多少
 1.进项税额: 
  棉布对应的进项税额=80*13%=10.4万
  棉花对应的进项税额=20*11%=2.2万
 2.销项税额
  棉布的销项税额=120*17%=20.4万
  棉花的销项税额=30*11%=3.3万
 3.应纳税额=20.4 3.3-10.4-2.2=11.1万
  由于购进11%税率货物,根据不同的用途,可以抵扣11%或13%,这就对进项税抵扣管理提出了要求。如果进项税没有分别核算,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00*11%=11万
  少抵扣1.6万进项税,多缴纳1.6万增值税。
 (三)特殊情形之二——按比例分次抵扣进项税
  问题十四:需要分期抵扣的不动产具体范围有哪些?
  问题十五:所有不动产在建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都需要分期抵扣进项税?
 (四)特殊情形之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转入
  问题十六:不动产进项税额转入时,不动产净值率如何计算?
  问题十七:不动产进项税额转入时,是全额转入还是分期转入?
四、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
 (一)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具体情形
  问题十八:不得抵扣进项税金的情形都有哪些?
 (二)不得抵扣进项税金9种情形相关涉税处理
 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十九: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扣税凭证主要包括什么情形?
 2.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二十: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区别?
  问题二十一:一般纳税人既有一般计税项目又有简易计税项目的,混用的固定资产(比如购置办公楼)的进项税金是否可以全额抵扣?
 3.发生非正常损失时,相关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二十二:非正常损失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问题二十三: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问题二十四: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专用于不得抵扣项目的情形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4.已抵扣进项税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金项目
  问题二十五:已抵扣进项税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金项目时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案例:某一般纳税人企业斥资1110万元于2016年5月购进一座厂房用于生产经营,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期抵扣进项税额66万元,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44万元。2016年11月,企业决定将该厂房专用于仓储服务,根据36号文要求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假设企业计算折旧使用平均年限法,预计使用寿命20年,净残值率5%.
 (1)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动产净值=1000-(1000-1000×5%)÷20÷12×6≈976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66 44)×(976÷1000)≈107万元
 (2)比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
   由于107万元>66万元,则应首先将66万元做进项税额转出,接着计算“差额”=107-66=41万元,然后将41万元“差额”从44万元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除。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余额按原允许抵扣的属期纳入抵扣。
 5.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
  问题二十六:纳税人取得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6.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
  问题二十七: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7.已全额抵扣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问题二十八:已全额抵扣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8.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9.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问题二十九: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取得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学员评价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购买协议

如何听课:

1、电脑听课:登录//www.fawtography.com,输入学员账号登录,找到对应课程,点击进入听课。

2、手机听课:打开正保会计网校APP登录—点开【学习】找到报名的课程,点击进入听课。


正保远程教育

XYXY-KJ-KFKT24Y01V2.0



协议书

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甲方成功付费购买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即表示甲方同意遵循本协议之全部约定。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 为甲方提供与甲方选报辅导课程对应的辅导培训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1 定义条款

本协议适用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 开放课堂会计实务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 服务。 本协议下“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服务是指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向特定注册学员推出的,在该等注册学员选报课程并交费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向该等注册学员提供的课程学习服务。

2 辅导课程、费用及费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辅导课程、讲义及价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平台选报并成功支付的信息为准。

2.2乙方按照甲方最终选报的课程、班次、服务及实际交纳的学习费用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

2.3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讲义、配套资料、答疑服务等以当年对应课程辅导的招生方案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老师、课程、大纲、答疑服务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变更具体服务内容和细节。

2.4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课程、分期贴息优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如若原包装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应费用)。

2.5 购课规则

2.5.1直播课程开课前,甲方如不满意课程内容且未超过课程总时长的10%,可免费申请更换一次;

2.5.2甲方如当期无法上直播课,可在报名交费1年内免费申请一次补学机会;

2.5.3课程有效期内申请退费,若已听课,则需根据具体听课时长扣费【费用计算规则为:(甲方实际交费金额-甲方实际交费金额×20%)÷课程总时长×甲方已听课时长】,若未听课只下载了资料讲义,则需在实际交费金额中扣除20%的费用,剩余的金额退还甲方;

2.5.4直播课因其教学特点,若因故未达到开课标准,可能会延期或调整,遇此特殊情况时网校将及时通知,并可为学员办理更换同类型的相应课程

2.5.5体验课程(或免费课程)购买后请按时进入直播教室听课,体验(或免费)内容不提供以上购买正式课程的学员所享有的更换、补学及延期等服务

2.5.6购课后须在页面提示的关闭时间前观看课程,课程关闭后可按2.5.2约定申请补学,逾期视为放弃补学,乙方不再提供退费或补学服务;

2.5.7课程退换政策:网校课程为服务类商品,购买后无任何下载记录(包含讲义、配套资料等),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款/换课”;

2.5.8如需发票,请在报名交费后1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权利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30天/90天/180天”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网站公示的招生方案为准。

3.2 义务

3.2.1 甲方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3.2.2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传播下载的课程及讲义、资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4.1.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4.1.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4.2 义务

4.2.1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

4.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5.3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6 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6.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7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8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本协议中甲方所报课程听课权限之日起至所报课程规定学习期限到期为止。

10 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本协议课程之后即生效。

10.2如甲方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到开放课堂其他会计实务课程,类别价格高于本课程以外的辅导课程,则本协议自甲方课程升级至辅导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甲方课程升级后的新班次协议书为准。

10.3本协议生效后,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以下无正文】———————————————————

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