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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
正保开放课堂特邀实战讲师,正保会计网校《建筑施工企业全盘财税核算和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三大税种及合同控税》主讲老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税务顾问,是实战型的企业管理创新者。从业近30年,欧资企业背景,深谙建筑房地产企业的营改增政策,同时有数十场诉案经历和10多个项目的结算审计谈判经历及20多个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经历,助你解决建筑房地产企业的痛点和难点,并授予您实操秘笈。曾先后就职于大型国有建筑房地产企业集团,以及较大规模的民营商业地产企业集团,一直在建筑房地产行业财税实战一线深耕细作,致力于该行业规范的财税核算,参与企业的合同审定,对经济合同涉税统筹和法务研究,从诸多诉案和税案当中汲取教训,避免税务雷区,也是能够把证据链思维方式嵌入到日常的财务管理当中,为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前瞻性准备。善于从细节入手把控涉税涉诉风险并大手笔地进行涉税筹划,先后为多家房地产企业提供管理和咨询服务,为相关顾问企业节税数千万元,是建筑、房地产企业的财税法务实战讲师,常年笔耕不辍,已先后在省市级期刊上发表论文30篇。
课程安排
直播课程表 | 直播课程安排 |
【免费课】建工企业财税核算和纳税筹划 | 2018-08-28 19:30:00.0 2018-08-28 19:30:00.0~2018-08-28 21:00:00.0 |
赠送资料:电子版课程讲义 |
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建筑施工企业全盘财税核算和纳税筹划之政策解析
【上课时间】08月28日(周二 19:30~21:00)
【参与方式】免费报名
【课程形式】网络在线直播
【QQ交流群】487053564(点击加群)
【课程大纲】
1、案例解读建筑施工企业的简易计税方法之判断
财税2016年36号文,财税2017年58号文当中涉及“简易计税方法”的政策解析
2、案例解读建筑施工企业的依托商业模式之政策依据
税总2017年11号公告解读总分公司或母子公司之间“授权第三方”模式下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商业模式,及税总2017年99号公告带来的涉税应对
3、案例解读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之确定
财税2017年58号 建筑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再是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而是适用36号文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案例解读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上的预收款和税务公告上的预收款之差异分析
4、案例解读建筑施工企业“自产货物+安装服务”的增值税业务处理
5、2018年5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
财税【2018】32号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及如何应对
6、【最新政策】2018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有关建筑业条款解读
【听课须知】
1.听课名额有限,报课后请按时登入教室听课;
2.听课时,请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
3.请文明听课,对老师或其他同学不礼貌的学员将被请出直播教室;
4.请勿发布课程无关信息,违反此规定的学员将被请出教室,严重者将被限制访问正保开放课堂。
模块 |
内容概要 |
收益 |
【模块1】 |
1.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 |
在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用行业专业术语和同事交流,这样不至于是外行,通过基本的行业专业术语的讲解让学员能够清晰地知晓建筑施工企业的业务轮廓,有助于对日常各项交易涉及到的术语清楚的把握。 |
【模块2】 |
1.案例解读建筑业的营改增政策,包括建筑销售服务包括的内容,涉及的税目,税率征收率和预征率; |
结合政策和行业交易特点去精准地把握营改增政策。 |
【模块3】 |
1.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审核时必看的19项合同内容(含标准税务条款/付款条款/发票条款); |
用案例解读政策,结合建筑施工企业各项交易涉及到的常见的合同去把握政策,在政策指导下签订合同,才是真正领悟到政策,将政策执行到位,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
【模块4】 |
1.以实务案例“神马建设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在财务软件演示施工企业会计科目/核算项目的设置; |
用分录解读政策,会计分录的编制需要“会计单词——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核算项目的设置及其二者的勾稽关系建立,让学员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轻松简单。能够轻松处理常见的财税核算业务。 |
【模块5】 |
1、全面梳理建筑施工企业的所得税政策; |
建筑施工企业的所得税政策全面梳理 |
【模块6】 |
案例解读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计税收入,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建造合同收入三者差异分析 |
以案例解读会计准则涉及的收入,增值税的收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不同的口径形成的“税会差异”,如何清楚的梳理,以案例形式分享,让学员理清楚思路,轻松掌握业务处理。 |
【模块7】 |
1.简易计税的项目是否可以获得专用发票?如果取得了专用发票但是又不可以抵扣,如何处理? |
常见的各种问题包括疑难杂症,通过税法条文的引用,找到解决问题的出处,达到释疑解惑的目的,让日常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常见的问题一并解决。 |
【模块8】 |
1.发票被认定为“发票不是纳税凭证,而是收付款凭证”,导致244万元工程款买来的教训; |
|
【模块9】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写演示 |
完全掌握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各种表格的填写 |
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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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协议
1、电脑听课:登录//www.fawtography.com,输入学员账号登录,找到对应课程,点击进入听课。
2、手机听课:打开正保会计网校APP登录—点开【学习】找到报名的课程,点击进入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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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甲方成功付费购买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即表示甲方同意遵循本协议之全部约定。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 为甲方提供与甲方选报辅导课程对应的辅导培训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1 定义条款
本协议适用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 开放课堂会计实务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 服务。 本协议下“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服务是指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向特定注册学员推出的,在该等注册学员选报课程并交费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向该等注册学员提供的课程学习服务。
2 辅导课程、费用及费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辅导课程、讲义及价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平台选报并成功支付的信息为准。
2.2乙方按照甲方最终选报的课程、班次、服务及实际交纳的学习费用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
2.3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讲义、配套资料、答疑服务等以当年对应课程辅导的招生方案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老师、课程、大纲、答疑服务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变更具体服务内容和细节。
2.4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课程、分期贴息优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如若原包装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应费用)。
2.5 购课规则
2.5.1直播课程开课前,甲方如不满意课程内容且未超过课程总时长的10%,可免费申请更换一次;
2.5.2甲方如当期无法上直播课,可在报名交费1年内免费申请一次补学机会;
2.5.3课程有效期内申请退费,若已听课,则需根据具体听课时长扣费【费用计算规则为:(甲方实际交费金额-甲方实际交费金额×20%)÷课程总时长×甲方已听课时长】,若未听课只下载了资料讲义,则需在实际交费金额中扣除20%的费用,剩余的金额退还甲方;
2.5.4直播课因其教学特点,若因故未达到开课标准,可能会延期或调整,遇此特殊情况时网校将及时通知,并可为学员办理更换同类型的相应课程;
2.5.5体验课程(或免费课程)购买后请按时进入直播教室听课,体验(或免费)内容不提供以上购买正式课程的学员所享有的更换、补学及延期等服务;
2.5.6购课后须在页面提示的关闭时间前观看课程,课程关闭后可按2.5.2约定申请补学,逾期视为放弃补学,乙方不再提供退费或补学服务;
2.5.7课程退换政策:网校课程为服务类商品,购买后无任何下载记录(包含讲义、配套资料等),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款/换课”;
2.5.8如需发票,请在报名交费后1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权利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30天/90天/180天”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网站公示的招生方案为准。
3.2 义务
3.2.1 甲方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3.2.2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传播下载的课程及讲义、资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4.1.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4.1.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4.2 义务
4.2.1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
4.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5.3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6 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6.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7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8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本协议中甲方所报课程听课权限之日起至所报课程规定学习期限到期为止。
10 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本协议课程之后即生效。
10.2如甲方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到开放课堂其他会计实务课程,类别价格高于本课程以外的辅导课程,则本协议自甲方课程升级至辅导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甲方课程升级后的新班次协议书为准。
10.3本协议生效后,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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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