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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5]84号

颁布时间:2015-06-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财政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逐项填写《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6月15号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6月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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