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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票虽然是一件不难,但是却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方方面面,今天我们就和正保会计网校的吴老师一起整理一下开发票的疑难问题大盘点,快来看看有没有你遇到的难题吧!
1.哪些发票开具时,必须写备注?
开具发票在特定情形下,应当在备注栏进行备注。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哪些情形下开具发票要有相应的备注?本文结合有关税收政策梳理如下:
(1)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的发票必须要有备注;
(2)提供建筑劳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3)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
(4)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5)预付卡业务开票必须备注;
(6)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的必须备注;
(7)保险公司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必须备注。
2.发票清单可以另外打印吗?
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增值税发票的版面最多可以添加八行,超过八行时,就需要用到增值税发票清单。所以,另开的清单是没有效力的,而且发票后附的清单如果不是通过开票系统中打印的就是不合规发票。
3.购货方的发票联或抵扣联遗失怎么办?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销货方发票丢失怎么办?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公安报失,接受税务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5.开具发票时,需要遵守哪些相关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对作废的发票,应当在发票上加盖“作废”戳记,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妥善保管。
6.差额征收的业务,怎么开发票?
根据现行行政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税务机关代开或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的应税行为混开。
7.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发票怎么开?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该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果内容比较多可以另附清单。
怎么样,看了之后是不是了解了许多你遇到过或者还没遇到过的问题,希望大家都能正确处理开具发票的问题哦,如果你在实务工作上想要提升自己,快来加入零基础上岗训练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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