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开具发票项目超出经营范围 属于虚开发票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3/23 14:10:42  字体:

最近经常会有学员咨询这个问题: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超出了营业执照的记载经营范围,这种情况下在税控系统自行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项目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不是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是非常严重的问题,那么学员的这个问题到底是否属于虚开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先带大家了解一下相关的税收政策,相信各位只要了解了政策规定,答案自会有。

开具发票项目超出经营范围  属于虚开发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从上述规定来看,企业如果为客户开具了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属于虚开,而不是企业为客户开具了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的经营业务日趋多元化,在主营范围以外也会发生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所以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想学更多实用知识、技能,欢迎加入会计新锐实操训练营。老师指路,会计圈里人一起切磋、学习,练就实务真本领,赢得自信的资本。

会计新锐实操训练营

匹配岗位:基础会计、成本会计、往来会计等,目标薪资:5000-10000元。

猜您喜欢:

代开发票咋盖章 税总最新解答发票问题

“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有风险吗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