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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自从从事会计工作,就少不了要和发票打交道。发票与税务、付款、报销紧密相连,薄薄一张纸,背后牵涉的却是经济利益,又有多少会计人对发票有清楚与清醒的认识呢?发票是时代的产物,终将成为时代的遗物,这中间的曲折离奇颇值得玩味。
1、经营范围会限制开发票
公司打算开展某项新业务,会计总要提醒一句:没有这项经营范围,开不了发票。发票成了限制业务拓展的瓶颈,这难道不憋火吗?经营范围有必要限定吗?这应分开来看,对生产制造,因为涉及环保、安全,审批是有必要的;对于食品、药品、化学品、危险品的经营,审批也是应该的。其余大概就没什么必要了吧!
2、收款与开票,孰先孰后
财务部要求先收款,后开发票;客户要求先收票,后付款。双方的业务人员都强调这是财务的规定,问题是两边的规定背道而驰,这么一来就僵住了。如果不考虑店大欺客与客大欺店的因素,究竟谁的要求更合理呢?我认为是先收款,后开票。原因是商品与服务已经交付了,买方就该付款,付款后取得发票作为佐证。
3、发票会被认定为付款凭证
发票要在收款后再开具。如果买方拿到发票了,却赖账,说已付过款了,而卖方没有证据证明未收到款,那就要吃哑巴亏了。法院已经有相关的判例了。先开票,后收款,也并非不可以行,但要做一定的预防。譬如,在合同中明确开票与付款无关,并约定付款方式;在交付发票时让买方背注尚未付款;让买方开具收到发票的回执,注明尚未付款。
4、假发票很少是善意取得的
报销时出现的假发票很少是善意取得。一部分是企业以费用报销方式发放工资、奖金,一部分是公司给客户的回扣、返点,假发票是找来冲账的。如果个税起征点仍这么低,第一部分假发票将持久存在。如果中国的商业环境还这么差,“好处费”就不会绝迹,第二部分假发票市场也不会淡出。假发票的背后透着无奈!
5、网络上兜售的“保真”发票都不真
以只收税点为幌子,网络上兜售的“保真”发票都不真。兜售发票的人摸透购票人的心理,甚至敢明说“验真”后再付费。还别说,你上税务的网站查询,发票还真是真的。这一来就很有欺骗性了,猫腻藏在后面了。开发票的人自身也要交税,所以他会在月末把开给你的发票申请作废,或改开金额为1元的小额发票。
6、总分公司的发票能串用吗?
总公司的费用发票与分公司的费用发票能串用吗?总部设北京,分公司设上海,分公司与总部为同一法人。分公司取得的发票能否在总公司报销呢,或者总公司取得的发票能否在分公司报销呢?明确答复你,不行。原因是总部与分公司都是独立的纳税单位。所以分公司取得发票要记牢了,抬头一定要写分公司的全称。
7、跨年的发票能否所得税前抵扣
跨年的发票能否所得税前抵扣?以前听到过多种解答:一、绝对不行;二、每年3月或1月底前报销上年发票可以;三、每年1月底前报销上年12月份开具的发票可以。根据国税总局2012年第15号文规定,企业取得跨年度发票,在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超过5年。
8、发票抬头开错了不能修改盖章补救
发票抬头错写了两个字,开票方用签字笔改正后,在改正的地方重新加盖发票章予以确认,这张发票是有效的吗?发票是不能涂改的,如果开具有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开错了,修改错处后补盖发票章,这是很常见的做法,有些地方税务局甚至认可此做法。严格来说,此做法是错误的。
9、发票盖章的常见错误
发票盖章时常见的错误:①以盖财务专用章代替盖发票专用章;②同时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③发票抬头错了,修改抬头后,在修改处盖发票专用章;④盖的发票专用章看不清晰;⑤发现发票专用章后不清晰,重新盖一次;⑥盖旧版的发票专用章,或同时盖新版、旧版发票专用章。有这些问题的发票都是废票。
10、会计人员切勿为公司找发票平账
会计人员切勿为公司找发票平账。无需否定,很多公司因种种原因会计账面留有大量的“其他应收款”,这些名义上的资产实质是没有取得发票的费用。如果会计人员想把公司的账做实,应要求借款人尽快拿票报销;借款人离职且无接替人的,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即可,没有必要且不应该越俎代庖自己去搞发票平账。
11、电子发票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如果全部实现电子发票,会计核算将迎来怎样的革命性变化呢?①假发票会绝迹,会计人悬着的心该放下了;②做账更及时,不用等发票了,也无需害怕遗失发票;③方便费用监控,如结合公务卡,对公款私用、替票报销能起到较好的遏制作用;④开发票没有门槛,手机即能操作,菜市场亦不能拿没法开发票当借口了。
12、电子发票对会计领域的影响
电子发票来了,对会计领域有何影响呢?①假发票可能会绝迹,会计圈的职业骗子们要失业了;②会计核算有可能不再需要纸质单据的流转,会计人员审核单据可实现电子化;③审计可以突破抽样的局限,以人工智能完成基础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可能会更精准;④税务稽查可以由随机选案过渡为全查,由线下过渡为线上。最终的结果是会计假账大大减少。(作者:袁国辉 经授权,尊重原创,来源:指尖上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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