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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的前期费用开户、入账办理要严格遵照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办理。
首先账户原则上应以外国投资者名义开立(按规定先验资后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可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境内相关主体名义开立)。银行应根据前期费用流入控制信息表为其办理账户开立。
外国投资者设立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或外资金融机构原则上仅可开立一个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账户原则上应于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外资金融机构注册地开立。该账户收入范围: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登记金额内外国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用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外资金融机构的前期费用,以及用于验资的资金。账户支出范围:参照资本金结汇管理原则在境内结汇使用、经真实性审核后的经常项目对外支付、原路汇回境外、划入后续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及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支出。
账户内资金来源限于境外汇入(非居民存款账户、离岸账户视同境外),不得以现钞存入。银行应查询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前期费用流入控制信息表中的尚可流入金额办理入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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