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平台一周热点(2018.03.08)
小编和会计实务栏目的财税老师们为大家整理了这一周财税问答平台的热点问答,快来一起学习学习吧!
一、购买金税盘的会计处理
问:一般纳税人购买金税盘及技术维护费抵减的增值税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提问者昵称:猫***
回答者:王老师
答:
购买税控盘及支付技术维护费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二、业务招待费的进项税可否抵扣
问:业务招待费的进项税可否抵扣?
提问者昵称:13832***
回答者:李老师
答:
业务招待费的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三、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问题
问:建筑企业兼营销售建筑材料,为承包的工程提供建筑材料,是否要分开核算,视同销售处理,或者适用建筑业税率,按照建筑领用材料处理?
提问者:18876565***
回答者:吴老师
答:
如果是单独销售材料,就应该分开核算,不是视同销售,就是销售。如果是为了建筑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并供材料,就要按照全部按照建筑安装服务11%核算所有的建筑销售额,并抵扣17%的材料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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