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平台一周热点(2018.05.24)
小编和会计实务栏目的财税老师们为大家整理了这一周财税问答平台的热点问答,快来一起学习学习吧!
一、发票报销的问题
问:购买服装,对方是办公家具厂开来的发票,名称是写着服装,请问这样的发票可以报销吗?
提问者昵称:1505990****
回答者:吴老师
答:
首先要确定这个业务是不是实际发生的,只要是实际发生的,不用在乎对方是不是家具厂。如果不是实际发生的,那么无论对方名称是什么样的都不可以报销。如果作为财务人员,你自己无法确定这个发票对应的事项是否真实,那么你需要自己去查证,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这个业务是真实发生的,才可以以此发票进行报销。
二、所得税法的关联方
问:所得税汇算清缴关联关系是指哪些关系?
提问者昵称:依***
回答者:李老师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三、社保抵减个税
问:员工在外地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能否在工作地申报个税时扣除?
提问者:1513668****
回答者:王老师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文件规定,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在外地缴纳的社保,可以在工作地缴税时扣除,但扣缴标准不应超过工作地的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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