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知道的“职工福利费”全在这了(上)
问题一: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定义是?
财企[2009]242号文《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作为加强和明确职工福利费的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在内容、范围上非常具体、明确和全面。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问题二: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具体有: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问题三: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是多少?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福利费不属于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范围。所以职工福利费应在实际使用时计入职工薪酬,不能以计提方式确认为负债。
如果你单位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福利费可以继续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福利费,也可以不提取。
且不论计提不计提,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只有实际发生的支出,才能够在税前扣除。
问题四: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要注意税法和会计处理对福利费范围界定的不同,属于税法定义的“职工福利费”才受工资总额14%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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