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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某建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但是目前的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一定要认证后申报抵扣,再做进项转出;如果不认证是否有“滞留票”风险?
【答案】目前并无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进行认证,但从发票管理角度出发,建议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如企业未将建设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的,则不允许计算进项抵扣税额。
匹配岗位:基础会计、成本会计、往来会计等,目标薪资:500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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