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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财税人对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都比较关注,而小规模纳税人也会关注与之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营改增推进后大家对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非常关心,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一、免税销售限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二、营改增后,增值税免征范围变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合计销售额超出规定限额的不享受免征优惠。
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三、销售限额如何适用
销售额为不含税金额,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四、代开专用发票与免征增值税的关系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款。
2.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减免额度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销售额。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以上就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的内容,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就不用交增值税,但是在做账和报税的时候还是需要在相关的地方进行填写。如果你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在财税问答平台上咨询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们,老师们将会耐心解答你的疑难杂症。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网校APP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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