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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在起步阶段的创业者,总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成本压力,税收成本也是其中之一。创业者初创阶段,基本全身心扑在项目上,顾不上了解税收政策,导致自己没有享受到这一福利,无形中增加了创业成本。
创业企业要经营,首先打交道的就是营业税和增值税了,对一般企业而言,只要是发生了营业收入或增值收入,就要相应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但对初创时期的小微企业而言,这笔账一笔勾销了。
福利详情:
2014年10月起,国家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你是按季度纳税,那么只要累计在9万元以下,就可以享受这笔税收减免。
假如你开了一家月营业额3万元的餐馆,按5%的营业税率,今年就可以享受到1.8万元免税带来的实惠。
注意:
1、上述优惠只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适用。
2、月销售额不足三万元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超过3万元的创业者,根据国家营改增的相关方案,凡是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小微企业,直接由5%的营业税率降为3%的增值税率,降幅达到40%。随着这项改革的推进,将惠及更多企业。
法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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