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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烟消费税大幅提高,本次调整到底有哪些不同?
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我国烟草消费税分别于1994年、1998年、2001年、2009年进行过四次调整。2009年的调整中,在生产环节,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同时,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据新华社报道,与以往烟草消费税调整相比,此次调整最大的特点是实现了烟草调税与调价的同步推进。
从国家烟草专卖局了解到,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率上调后,全部卷烟批发价格统一提高6%,同时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的原则,同步提高零售指导价。
“我们测算,此次调整后,考虑到自然增长、结构调整等因素,2015年预计终端零售环节的卷烟平均价格比上年提高10%以上。”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江说。
此次烟草税价调整影响广泛。统计显示,除了超过3亿多烟民,目前我国还有160多万户烟农,520多万家烟草零售商,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与烟草行业相关的人群多达2000多万人。李保江分析,此次烟草税价联动上调后,势必带来卷烟需求量和消费量的下降,进而导致卷烟产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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