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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居民企业有哪些?
答:
1、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1)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的企业,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2)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上述两类企业,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规定: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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