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值计征)的纳税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纳税期限按照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纳税期限执行。
二、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本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8日
如想了解更多财税政策,可以了解一下赵海立老师的课程《2021年每月财税新政解读(12期合集)》,全年持续更新,带你月月学新政,职场不落伍!查看详情>>
2021年畅学卡实操会员套餐全新升级!拥有以下课程及服务↓↓↓
>1500+门课免费学。
>每年200-300场直播,每天学习提升。
>建筑、房地产、工业、出口退税、互联网、电商、高新、广告等48个行业免费学习!
>实训操作,多行业真账实训,开票报税全真模拟实操,让您在操作中提升技能。
>更有100套各类资料模板,班级群答疑等超值服务。查看更多>>
相关资讯: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