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解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宋艳红 2021/07/12 14:21:27  字体:

财产税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已出,但是涉及的相关问题你也需要了解,以下问题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啦,快来看看吧!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解读

一、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9号

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

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共10个税种。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

二、什么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对纳税人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此次试点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种,将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合并申报,不纳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

三、为什么要实行合并申报?

一是优化办税流程。合并申报按照“一表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思路,将财行税10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将税源信息从申报环节分离至税源基础数据采集环节,便于数据的统筹运用,提高数据使用效率,更加方便纳税人。

二是减轻办税负担。合并申报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将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为11张,填报数据项减少204项,减少三分之一。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三是提高办税质效。合并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可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有利于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整合各税种关键申报要素,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提高了办税效率。

四、怎么合并申报?

纳税申报时,各税统一采用《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新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

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为确保税源信息和纳税申报表逻辑一致,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征管系统将根据各税种税源信息自动生成新申报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无论选择何种填报方式,纳税人申报时,系统都会根据已经登记的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申报表。

五、怎么提供税源信息?

税源采集&税源更改: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

耕地占用税、印花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一次性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纳税申报前更改税源,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

纳税申报后,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需要通过更正申报进行调整。

六、如何一表申报

1、所涉及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

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

2、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能合并申报吗?

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

3、合并申报多个税种后只更正申报一个税种怎么办?

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

想要独立做账报税,但是没人教,正保会计网校教您!会计做账报税私教班第九季之上岗实战攻略175小时学习+全盘讲解+软件实操+配套资料+工作答疑全盘理清,快速上岗,独立胜任会计岗位、总账会计、费用会计、往来会计、会计负责人等岗位。<<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方法!一文解答!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