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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相关办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宋艳红 2021/07/14 09:46:50  字体:

城乡居民保险费的日常相关办理你都知道吗?以下为大家整理好了,快来了解一下吧!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相关办理

一、征缴模式

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税务征收业务主要采用:自行申报(税务全职能征收)模式。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各险种的申报、征收,并与医疗保障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实现缴费人在税务部门完成关联、认定、申报、征收、入库后,医保部门根据税务部门传递的入库明细信息完成权益记录,确保缴费人待遇如期享受。

在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对接完成前,通过线下介质交换电子数据的方式传递入库信息,由税务和医保部门协商传递时间,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电子数据的传递。

本课件主要介绍《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的菜单功能,以及每个功能对应的业务介绍、日常操作说明以及系统必要的校验规则等。便于用户对系统的整体操作与实现有一个比较直观的认识。

预期读者主要是负责办理社保费相关业务的操作人员,如: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系统管理员、各层级社保费业务管理科室人员等。

二、个人缴费登记

1、省局后台直接导入(现用)

由大厅前台进行受理,按照省局提供的数据表必要数据项填写缴费人登记信息,汇总上报至县局,县局受理后定期(按周)汇总上报市局,市局汇总后按周上报省局,由省局后台导入。

2、大厅前台标准版登记模块受理(开发中)

缴费人在税务部门进行缴费登记或变更(含享受补贴的特殊人员政策审核认定),医保部门根据税务部门传递的缴费信息对缴费人进行登记和权益记录,金三登记模块上线时间预计在11月下旬。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日常申报

功能概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日常申报是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费日常申报为一年一次,缴费人按照固定金额申报。

注意事项:

一个城乡居民的一个参保险种一年只能申报一次,不支持重复申报。

前提条件: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采集成功。

进入方式:

标准版(1)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社保费管理】-【申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点击进入申请受理页面;(2)在搜索栏输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可快速查找,点击进入申请受理页面;

录入缴费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系统会自动带出该缴费人识别号已有的社保登记信息; 如果该缴费人不存在有效的人员编号,提示:该缴费人不存在有效的人员编号,无法办理该业务; 如果该缴费人存在社保登记信息,则点击【下一步】进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申报主页面:选择缴费年度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征收品目。更改缴费年度为2020年。 

信息缴费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开票”,系统跳转至征收开票页面。税务大厅前台工作人员名下有缴纳方式为: 72税务机关自收现金缴税,票证种类为00001032 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非印刷)版本项目。

点击【确认】按钮,生成缴费信息。点击【开票】,打印税票。

四、城乡居民虚拟户参保缴费信息关联

前置条件:城乡居民虚拟户需办理税务登记主体。

城乡居民虚拟户参保缴费信息关联是税务机关在系统中建立委托征收机构的基础信息资料档案的过程,是城乡居民虚拟户纳入税务机关管理的标志。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进行社会保险费信息登记前必须进行过主体登记(如设立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登记和组织临时登记等)。

城乡居民虚拟户参保缴费信息关联是指,由城乡居民虚拟户到税务部门完成城乡居民虚拟户税务主体和社保登记信息的关联。

本功能主要实现了如下内容:

(1)登记城乡居民虚拟户参保基础信息,确定社保经办机构和单位编号;

(2)登记城乡居民虚拟户代收险种及代收范围。

进入方式:

通过金税三期并库版 ① 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其他登记】-【组织临时登记】,点击进入申请受理页面;② 在搜索栏输入“组织临时登记”,可快速查找,点击进入申请受理页面;

(3)在【关键信息区域】录入城乡医保虚拟户纳税人名称(村组、乡镇、社区、学校)、法定代表人(村长、镇长、主任、校长)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种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使用村组正式代码。

(4)通过系统校验后,可录入基础登记信息。 在【组织临时登记信息】区域录入国标行业、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纳税人所属行政区划、纳税人所处街乡,并按照管理要求分配主管税务局和主管税务所(科、分局)。

(5)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纳税人识别号。该纳税人识别号在城乡居民虚拟户参保缴费信息关联时需使用。

五、城乡居民虚拟户参保缴费信息关联变更

已完成参保缴费信息关联的城乡居民虚拟户,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通过城乡居民虚拟户参保缴费信息关联变更实现城乡居民虚拟户的参保登记信息和参保险种信息变更。

本功能主要实现:

1.增加新的单位编号;

2.删除原有的单位编号;

3.在原有单位编号下删除险种、增加险种。

前提条件:城乡居民虚拟户已经完成参保缴费信息关联;

进入方式:

(1)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社保费管理】-【登记】-【城乡居民虚拟户参保缴费信息关联变更】,点击进入申请受理页面;

(2)在搜索栏输入“城乡居民虚拟户参保缴费信息关联变更”,可快速查找,点击进入申请受理页面;

如果点击【增加】按钮,打开增加页面,供操作员选择社保经办机构,录入单位编号、参保类型、增加参保险种信息; 

如果点击【删除】按钮,系统校验满足条件则允许删除;若存在有效的险种,不能删除该单位编号,请先进行险种停止:

如果点击【修改】,操作员可修改对应的社保信息和参保险种信息;在【参保险种】区域,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虚拟户参保险种。 

点击【确定】按钮,保存修改信息,返回城乡居民虚拟户参保缴费信息关联变更主页面。点击【提交】按钮,保存成功。 

六、城乡居民虚拟户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 

学校、社区或村委会作为一个城乡居民虚拟户,将代收城乡居民的缴费明细导入系统,通过该功能实现汇总申报。

城乡居民虚拟户只能申报其管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若城乡居民和虚拟户的关联校验方式配置为校验社保经办机构时,则该虚拟户可以代收其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下所有城乡居民的社保费;若校验方式配置为校验社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则该虚拟户仅可代收其办理参保登记时所选的“社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内的城乡居民的社保费;

如果城乡居民登记了征收子目,申报模板维护时需要填入征收子目;

城乡居民虚拟户申报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金额必须符合应缴费额档次。

一次申报暂时只支持申报一个文件的数据(导入多次的时候,后一次全量覆盖上一次的)

七、大厅收现现金票证汇总(社保费)

功能概述:大厅收现现金票证汇总(社保费)功能用于自然人通过大厅金税三期标准版系统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后,将征收的社保费汇总从待报解账户划缴入国库。

本业务用于汇总缴款缴入国库。

八、现金票证汇总(社保费)(税银渠道汇总)

1、功能概述

现金票证汇总(社保费)功能用于自然人通过税银系统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后,将征收的社保费汇总从待报解账户划缴入国库。

2、前置条件:银行调用税银系统做完日切。

九、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作废

城乡居民、城乡居民虚拟户等缴费人在社保费申报成功后,如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可以通过本功能作废已申报数据。

前提条件:对应缴费人已完成参保登记关联或采集过对应参保信息。

注意事项

1、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作废支持缴费人类型为单位、灵活就业、城乡居民、城建单位、城乡居民虚拟户的申报表进行作废;

2、可选中单条记录查看原始申报表信息;

3、可以选择多条记录批量作废;

已经发生申报后续业务(即:扣款操作),申报表不能进行作废。

十、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导出 

税务自主模式下,学校、社区或村委会等城乡居民虚拟户申报城乡居民社保费前,需要获取其管辖范围内包含的城乡居民,支持通过该功能导出已经参保的城乡居民参保信息。 

可查询并导出城乡居民当前及未来有效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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