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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纳税人朋友发现找遍电子税务局之前每个月都需要申报的印花税申报表(按月)找不到了?只有印花税申报表(按次)。难道是不需要申报了?还是以后都改成按次申报啦?莫慌!一起来看看具体什么情况。
自2022年7月1日起,按照新印花税法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使用按月计征方式啦!
●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 纳税人为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实行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原按月计征印花税纳税人,已完成所属期为2022年4月、5月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在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时,只申报所属期为2022年6月的印花税并缴纳税款。所属期为7月、8月、9月的印花税,纳税人应当于10月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有按月纳税期限的税费种认定信息时,在纳税人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7月1日以后印花税时,系统自动更新纳税人按月纳税期限税费种认定信息为按季纳税期限。
● 大家可以登录进电子税务局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
查询路径:【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
若目前核实到还没有新增按季度申报的税种,因纳税人按季申报的情形下,7-9月的应税行为到10月的申报期才需要申报,大家可以8-9月再留意下税费种核定信息的调整。
温馨提示:
为了不影响你的正常申报,建议您先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是否需要重新核定后再进行申报。
● 您也可以通过远程办或者办税服务厅现场申请税费种认定。
远程办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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