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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去企业实习,实习收入应该如何缴纳个税?

来源: 深圳税务 编辑:那个人 2022/09/23 11:29:47  字体:

小王和小李是在校大学生,暑期实习小王去了A企业,薪酬一个月4000元,预缴了640元的个税;小李去了B企业,薪酬同样也是一个月4000元,却不用缴纳个税,这是为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把个人所得分为9类,不同类别的个人所得在预扣预缴个税时存在差异。所以正确计算个税的第一步,是正确归类。

个人所得范围

实习生和用人单位尚未形成雇佣关系,故实习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非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的计算公式为:

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

收入额=收入-减除费用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注: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适用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以小王为例,一个月的实习收入为4000元(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A企业采用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小王(4000-800)×20%-0=640元的个税。

那小李为什么不用缴纳个税呢?

这是由于B企业采用了累计预扣法为实习生预扣预缴个税。

  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第13号文”)第二条规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累计预扣法的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适用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小李的实习工资为一个月4000元,扣除5000元的减除费用后,无需再考虑其他扣除项就已经不需要缴纳税款。

这么一比较,既然都是劳动报酬所得,为什么小王要多缴640元的税款呢?

别急,这只是预扣预缴阶段由于税务处理方式不同造成的差异。小王可以在次年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

上文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把个人所得分为9类,前四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为综合所得,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这四类收入取得时,个税预扣预缴的算法是不一样的,但是最终这四类收入要在全年合并进行汇算清缴,目的之一是为了避免因税务处理方式不同造成的税负不均,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年底需要关注个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问题。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年度已预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全年共计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如果小李、小王这一年没有其他综合所得,对于小李来说,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均为0,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对于小王来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000-60000=-56000元,已经是负数,不必再考虑其他扣除。因为无需缴税,故已预缴的640元税款可以悉数退还。

这么一来,尽管用人单位采用不同方式预扣预缴实习生工资,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起到了“多退少补”的作用,可以说是“殊途同归”。采用累计预扣法的税务处理方式能减轻实习学生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这也是第13号文针对在校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所释放的政策红利。

第13号文还指出,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作为实习生的你,若是希望能在当下的时点提高税后工资,让用人单位按照累计预扣法为纳税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可要记得向用人单位出示学生证等佐证资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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